人类社会的价值形式复杂多样而且动态多变,每一种价值都有特定的功能,作用于特定的系统。社会事物之间的联系在本质都是价值方面的联系,社会事物的运动与变化实际上就是价值的运动与变化。人类的进化过程不仅表现为人类机体与功能的不断发展,在深层次上则表现为价值内涵与外延的不断发展,具体表现为价值形式的不断扩展,价值内容的不断丰富,价值层次的不断升华,价值转化过程的不断分化。过去,理论界有许多关于价值的分类方法与概念定义,都是不合理、不科学的,只有打破这种思想定论,以全新的观察视野、全新的思维方式,对价值进行科学的分类,才能使价值理论出现新的重大飞跃。
一、价值分类的重大理论误区价值分类的最大理论误区是“劳动价值”的传统观念,也就是说,要想对价值进行科学分类,必须首先对“劳动价值”概念进行重新定义和世俗化改造。
长期以来,“劳动价值”在人们的心目中是一个非常神秘、高度抽象的概念,除了政治经济学,几乎再没有其他学科真正地提及它。马克思在其《资本论》中提出了三个概念“价值”、“劳动价值”和“劳动量”,但他没有在根本上把这三个概念区分开来。要继承和发展劳动价值论,就必须把“劳动价值”这个神秘的概念进行“世俗化”改造,使之从抽象领域回归到具体领域,才能真正揭示劳动价值与使用价值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才能全面构画出人类社会各种价值之间的相互作用与相互转化的清晰图像。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提出了三个基本命题:①价值由劳动价值来决定;②劳动价值由劳动量来决定;③劳动量由劳动时间来决定。显然,这三个基本命题并不是公理,而是作为一种学术假设而提出来的。因此这三个命题是否具有真理性,关系到劳动价值论是否成为真正科学理论的关键点。
统一价值论认为:上述的第一命题,并不具有唯一性;第二个命题并不完整准确;第三个命题也并不具有唯一性。这里着重讨论第三个命题:马克思把人类的劳动量抽象为劳动过程中所体现出的时间特性,即劳动量在本质上反映的是劳动过程的时间广延性。事实上,人类的劳动过程不仅需要耗费一定的时间,而且还需要耗费一定的能量或使用价值,也就是说,人类的劳动量不仅具有时间特性,而且还具有能量特性或价值特性,即劳动量在本质上反映的是劳动过程的能量耗散性或价值耗散性,而且劳动量的能量特性(或价值特性)相对于劳动量的时间特性,往往具有更高的数学精确性和逻辑严谨性。马克思认为,商品的价值量或劳动价值是由生产该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决定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指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显然,仅从时间方面的通约性来比较劳动过程,存在着明显的不足:在不同历史时期相同必要劳动时间的价值内涵无法进行相互比较(例如,古代劳动者的单位必要劳动时间与现代劳动者的单位必要劳动时间,其价值内涵存在着重大差异);在同一历史时代不同社会环境下相同必要劳动时间的价值内涵无法进行相互比较(例如,美国劳动者与中国劳动者的单位必要劳动时间,其价值内涵存在着重大差异)。
劳动价值论的上述重大缺陷,不仅造成了劳动价值论长达一百多年的停滞不前,也造成了劳动价值论与现代科学体系(特别是现代经济学)的严重对立。由于价值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根本动力源,价值关系是所有社会关系的核心内容,价值问题是人类社会的根本性问题,价值理论是整个社会科学的基础理论,因此在价值理论领域的“改革开放”,不仅是关系到价值理论的发展前途,也关系整个社会科学的发展前途。